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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日期:104-03-17
勞動部為預防春節期間(104年2月1日至2月23日),民間高危險因行業從事歲修或趕工,疏忽作業安全而發生災害,或業務忙碌可能有勞工超時工作之情形,於今(104)年初執行「春安期間加強職業安全實施計畫」,動員所有檢查人力加強實施勞動檢查,計畫期間共對2,752家事業單位實施檢查,處以罰鍰239廠(場)次(罰鍰金額699萬元)、停工64廠(場)次,詳如附表。
勞動部為預防春節期間(104年2月1日至2月23日),民間高危險因行業從事歲修或趕工,疏忽作業安全而發生災害,或業務忙碌可能有勞工超時工作之情形,於今(104)年初執行「春安期間加強職業安全實施計畫」,動員所有檢查人力加強實施勞動檢查,計畫期間共對2,752家事業單位實施檢查,處以罰鍰239廠(場)次(罰鍰金額699萬元)、停工64廠(場)次,詳如附表。